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各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部分教学科研、直属单位校内选聘教辅人员。
一、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
(五)我校正式在编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及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应聘人员将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内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交至人事处,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姓名-拟应聘单位-联系电话”为主题的邮件形式发至rscsdnu@qq.com。
(二)学校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面试,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三)报名时间: 5月8日—5月15日,联系人:李璐璐,电话:0531-86180036。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校内选聘条件一览表
2、山东师范大学校内选聘人员报名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