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19号)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 队”创建与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部)积极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组织推荐申报。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教师团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具体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二、创建办法
(一)团队创建。10月20日前,各学院(部)在已有教师团队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本院(部)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
活动。
(二)推荐遴选。根据工作安排,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每年认定一批。2017年全省认定首批100个,同时择优推荐13个团队参加教育部开展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2017年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个,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创建、申报工作,各学院(部)单位推荐名额1个。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组织遴选工作,在单位内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0月25日向学校上报推荐材料。
(三)学校评选
10
月26日-27日,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示后于11月5日前向教育厅报送推荐材料。
三、奖励措施
(一)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厅对认定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团队专业发展。“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参加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山东教书育人楷模等评先树优活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 学校除对认定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奖励和支持以外,还将从各学院(部)上报推荐团队中遴选部分团队给予重点创建和培育,在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报送要求
1.
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同时报送);
2.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孙茂泉
联系电话:0531—86182258
人事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