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专家评审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4-04-11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经过单位推荐、初步筛选,全校共有24位教师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定于4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进行理工组评审;下午2:30开始进行人文社科组评审。答辩顺序及时间安排4月16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评审地点

办公楼三层会议室。候评地点在办公楼二层东小会议室。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评审由申请人阐述、答辩及专家评审两个环节组成。

(一)申请人阐述和答辩

1.申请人阐述(结合PPT演示文稿)。内容为自身优势、学术基础、发展方向,其中重点是项目开展计划。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之内。

2.申请人答辩。按评审专家提出的要求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辩环节同时包括对申请人外语口语能力的水平测试,其测试结果计入评审结果。

(二)专家组评审

四、答辩材料的提交及分组情况

1.申请人重新整理提交《山东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纸质版,其中第4页本人从事研究方向的国际现状及本人研修计划如文字较多应适当提炼压缩,在规定的空格内打印。申请表不能改变表的格式。

2.申请人阐述内容的PPT演示文稿。

3.申请人可根据本人从事的学科专业在人文社科组和理工组中选报。并将本人信息填至附件一。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于4月14日下午16:00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办,PPT演示文稿和附件一可通过人事工作QQ群发送。联系人:刘从中,联系电话:86182262。

附件一:2014年度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人员评审信息表

人事处

2014年4月9日

20140409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电话(传真):0531-86180036
邮箱:rsc@sdnu.edu.cn
CopyRight © 2012 - 2020 版权所有: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