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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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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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创新能力,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鲁组发〔2013〕35号),省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用5年左右时间,遴选确定一批应用研究类优势特色学科,引进并稳定支持一批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团队,带动高校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进入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行列。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要求

(一)申报学科须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学科领域。

(二)申报学科为一级学科,须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或具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2.承担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3.获得过国家科技奖励;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总值2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学科现有团队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在相关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声誉。

二、申报程序

各有关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实际,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把有鲜明的学术创新方向和清晰的服务产业发展目标、持续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科推荐上来。

根据省里要求,2013年我校限申报推荐1个学科,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后,推荐上报我校优势特色学科。

三、申报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申报书》(人事处网站下载),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108@126.com。

联系人:张庆桢 联系电话:86180036

人事处

2013年11月22日

《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鲁组发〔2013〕35号)

附件申报书.doc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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