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教授二级岗位首次聘任工作实施意见》(山东师大校字〔2013〕45号)有关精神,现将我校教授二级岗位首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教授二级岗位首次聘任工作实施意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18日上午,学校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本次聘任工作。
2、4月18日—25日,应聘人员向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教授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1),提交有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各单位根据岗位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竞聘人选材料进行审查、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山东师范大学教授二级岗位申报表》报送人事处。
3、4月26日—27日,学校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
4、4月28日,学校召开教授二级岗位评审会议。
5、4月29日—5月8日,拟聘教授二级岗位人员公示。
6、5月9日后,报省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备案。
三、有关说明的问题
1、首次聘任涉及的成果、获奖、称号等时间计算一律自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算起,截止至材料申报之日。
2、对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确因山东省或我校有关规定需继续聘用的人员,须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延长退休年龄审批手续。
3.对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工作的人员拟申请教授二级岗位竞聘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竞聘人员审批表》(附件2)。
4.《山东师范大学教授二级岗位申报表》中所填写的成果获奖、发表论文、科研项目等情况均以通过我校申报或署名我校为第一单位的为准。对于来我校工作前已聘教授职务的,在原单位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成果或发表的论文或承担的科研项目也可填写。
各单位请于4月25日(周四)将申报人选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审核,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dnursc@163.com,没有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的学院可不申报。
联系人:陈正,联系电话:86182259。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教授二级岗位申报表
附件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竞聘人员审批表
(学校领导用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竞聘人员审批表
(处级、科级干部用表)
人事处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