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1991年12月,我校张怿慈、田仲济、魏璁、秦西灿、薛成山、安作璋、赵富贤、陆有铨等8人获得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和津贴。他们是学校首批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此后,学校又有多人陆续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2年度(15人):陈龙飞、张林泉、李法曾、李师正、庄万、姚敦义、朱德发、刘祚昌、王明德;冯存元、王青岳、吴玉麟、田凤翰、赵承福、冯静仪;
1993年度(26人):牟光信、严芝学、李长辑、李衍柱、王礼训、高更生、聂景康、赵承福、吴玉麟;刘秀喜、陈玉波、张学惠、郭永盛、张承芬、张炳炽、裴素华、赵可夫、石明理、陶守正、孙耕田、冯中一、于超、娄礼生、庄维石、王春良、夏之放;
1994年度(5人):王南勋、胡乐德、黄绍鸣、严薇青、刘德庆;
1995年度(3人):董衡、田淑芬、王志民;
1996年度(3人):张庆刚、田建国、秦月秋;
1997年度(3人):赵彦修、张玉来、常立学;
1998年度(3人):赵遵田、赵庆祯、姜振昌;
1999年度(2人):宫志峰、刘代成;
2000年度(1人):帅相志;
2001年度(2人):唐波、王玮;
2002年度(5人):戚万学、陈德展、石敬民、吕周聚、李玉江(注:2004年公布);
2004年度(2人):吴义勤、王传奎(注:2005年8月下发证书);
2006年度(2人):董育斌 臧金兰;
2008年度(1人):傅希林。
注:以上根据学校有关统计资料整理而成。有关人员调离、去世等情况未作详细注明。有关内容如有错漏,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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