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等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同意,面向全校选聘部分专职、兼职思政课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人员范围为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学科教师、党政管理干部、专职辅导员。
二、选聘名额
专职思政课教师3-5人,兼职思政课教师5-10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符合“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要求,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3. 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
(二)专职思政课教师选聘条件
1.相关学科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国际政治、中国近现代史、教育学等)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发表E级论文4篇或D级论文3篇或C级论文2篇或B级论文1篇,或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党政管理干部、辅导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专业(同上)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正在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的人员。
(2)发表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E级论文不少于1篇,或出版相关论著1部,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相关项目1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奖励1项。
(三)兼职思政课教师选聘条件
1.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专业(同上)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阶段为上述专业,从事党务、行政或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发表F级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厅级以上相关项目1项。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人力资源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开展,采取学校调整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选聘启事。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申请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校内应聘专兼职思政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人力资源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6月19日下午5:00前,电子版发送至zfxy002@sdnu.edu.cn。 。
(三)业务考核。由人力资源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考核、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四)学校研究。初步人选提请校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
(五)公示。对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转岗、聘任手续。
五、政策支持
(一)给予转岗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一定时间的教学能力提升和研究方向过渡,第一年度内教学工作量减半计算。
(二)转岗人员在职称评审时,原有学科成果及两年内成果不受相关学科条件限制;转岗两年后的科研成果应与现从事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专职思政课教师享受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待遇;兼职思政课教师达到相关条件,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6181657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校内应聘专兼职思政教师申请表
人力资源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