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内各单位:
我校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为顺利完成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我校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文件依据
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20〕135号)、《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20〕136号)、《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20〕137号)、《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岗位考核办法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20〕138号)执行。
二、工作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续聘或竞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聘所聘职务。
(二)严格执行聘用纪律。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岗位聘用工作。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和回避制度。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聘用工作中凡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相关人员须回避。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聘用工作程序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山东师范大学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等文件执行。
(二)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联 系 人:王 蕾
联系电话:86182261
邮 箱:122459006@qq.com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