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水平与业务实践能力,加强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科研工作服务人社中心工作力度,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八届(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 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论文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超星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二)提交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著作原件一本及1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三)提交调研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
(四)提交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扫描件等。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请认真填写《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著作类申报材料需提交著作原件一本,其他类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文档即可。各申报材料需附100字以内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回。
三、成果评选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设立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四、有关事项
(一)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是展现学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推进学校服务山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发动, 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组织好本单位的成果报送工作。
(二)请各单位于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签字盖章的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仅限著作类申报材料)交至千佛山校区文化楼212或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02师资培养科办公室。
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86182258
电子邮箱:370848196@qq.com
人力资源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