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部分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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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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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服务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信息技术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校内选聘工作人员。

一、选聘单位、人数及条件

(一)选聘单位及人数

审计处1人,资产管理处2人,信息技术管理处1人,继续教育学院1人 。

(二)选聘基本条件

我校教师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正式在编人员满足以下条件者可自愿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

3、身心健康,热爱学校选聘岗位工作。

4、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经过专业学历认证)。

(三)各单位选聘具体条件

1、审计处

(1)专业要求:工程造价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2)其他要求:能够独立使用英特、广联达等工程造价软件,掌握建筑工程相关技术,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能够胜任室外工作。

(3)主要从事工作:从事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组织送审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的审定和复核工作,参与基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协调处领导处理工程造价有关的问题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资产管理处

(1)专业要求: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企业管理、土木工程、房地产、法律和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2)主要从事工作:从事资产和招标管理等工作。

3、信息技术管理处

(1)专业要求:计算机或信息技术类专业。

(2)其他要求:有机房管理、网络设备维护或视频制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主要从事工作:从事网络及多媒体教室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4、继续教育学院

(1)专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计算机或者教育技术相关专业优先。

(2)主要从事工作:从事远程教学与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二、选聘程序

(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应聘人员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内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稿发至rsc108@126.com)交至人事处。

(二)学校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校内单位调动手续。

(三)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4日,报名地点: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一层108室),联系人:张庆桢,电话:86180036。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校内选聘人员报名表.doc

人事处

2014年7月11日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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