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掌握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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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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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职改[1992]13号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确保评聘质量,根据人事部、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掌握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热爱工程技术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业务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精通本专业技术知识,并能运用于实际技术工作中去,收到明显成效。

(2)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到的技术特长,或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具有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或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过两项以上有较高实用价值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学术著作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能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可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工程师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具有较系统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技术项目的研究、设计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有较丰富的工程技术工作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或研究、设计工作中取得较突出成绩。

(3)在地市级以上学术会议或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能指导助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4)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三)助理工程师

(1)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具有较系统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

(3)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够查阅本专业外文资料。

(四)技术员

(1)具备规定学历,能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积极学习钻研业务,技术水平提高较快。

三、破格评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等,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推荐评聘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省(部)一等科技进步奖,或获得二项以上省(部)二等科技进步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为主设计、研制的新产品,有三项以上通过部级鉴定,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正式投人生产,产品畅销国内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3.运用国内现有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和改进生产工艺,生产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畅销国内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圆满完成省(部)以上重大工程技术项目研究、设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省(部)以上重大引进项目(或大型成套设备)引进、安装、调试的技术总负责人。

5.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价值的专著。

6.在某一学科、某一国家重点工程或新技术领域做出开拓性工作,表现突出、贡献卓著。

7.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推荐评聘工程师:

1.获得省(部)二等科技进步奖,或获得二项以上省(部)三等科技进步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有一项通过省(部)级鉴定,或二项以上通过市(厅)级鉴定的独立设计、研制的新产品,各项主要技术指标均为国内先进水平,并正式投入生产,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3.通过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生产出达到国际标准的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独立研究解决了省(部)以上重大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引进项目(或大型成套设备)技术工作中的某一项关键技术难题的工程技术人员。

4.被评为市、地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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