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度评审和确认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教育厅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附件一中所列人员需提供2011年度申报职称时与之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的外语考试成绩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或外语、计算机免试表)原件。
二、附件二所列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请各单位收齐以上人员材料于4月18日下午报送人事处职称办。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