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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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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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信息表:

市社保办关于调整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济劳社字【2009】20号)文件的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凡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人员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如下调整:失业保险单位缴纳的费率由2%下调为1%,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率由1%下调为0.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8%下调为0.6%。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限为2009年4月—9月。企业在相应月份按调整的费率申报,新参保的缴费单位按此申报。

根据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劳社字【2009】28号)文件的通知内容,2008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6317元,月平均工资为2194元。据此,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09缴费年度(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1317元;上限为6582元。

请各参保单位务必根据以上二项调整内容对单位端系统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

登录济南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www.sdjnlss.gov.cn)点击【资料下载】--【信息中心】,点击【社会保险基层管理信息系统缴费比例和社平工资调整升级程序】,下载后按照操作使用说明进行安装,即可完成费率和社平工资的调整。

济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

2009年3月

关于2009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济劳社字[2009]30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缴费单位: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劳社字[2009]28号),现将我市2009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8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94元。据此,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09缴费年度(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下同)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1317元;上限为6582元。

二、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就业程度以及收入水平的差异等客观情况,在2009缴费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也可根据本人实际就业程度和收入水平,在不低于1317元、不高于6582元的范围内,申报月缴费基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申报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信息来源:济南劳动保障信息网 http://www.sdjnlss.gov.cn/Contents/ArticleShow.asp?ArticleID=1165

更新时间:200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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