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中层单位绩效考核、业绩点核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二、组织实施
(一)学校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绩效考核组织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处。
(二)根据中层单位类型,设立2个绩效考核工作组:
教学科研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组,办事机构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机关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组,办事机构设在党委办公室。
三、考核工作程序
(一)考核评价。考核工作组牵头负责单位完成一级考核指标的数据统计、评分排序、被考核单位签字确认等工作,对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作出整体评价,提出绩效考核建议结果。
机关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申报突出贡献加分的,同时将申报审核表报送党委办公室。
(二)评议审定。考核工作组将绩效考核建议结果提交学校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三)结果反馈。学校以一定方式向各单位反馈绩效考核结果。
四、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科研业绩点核算
(一)数据统计。1月10日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教学科研单位业绩点的数据统计、核算等工作。同时,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考核指标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反馈核对。1月12日前,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职能部门业绩点的数据统计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结果汇总。1月15日前,人力资源处根据各职能部门核算结果,完成各教学科研单位2019年度的教学科研业绩点汇总等工作。
联系人:赵旭 联系电话:86182262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