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二聘中期考核、中期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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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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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岗位聘用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16226号)有关精神,学校拟开展二聘中期考核及中期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聘中期考核

(一)考核范围

二聘中期考核范围为学校目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期限

20165月至201712月。用于考核的所有业绩成果须在考核期限内取得。首聘期满考核待完成人员在待完成期间(20165月至20174月)取得的成果,用于完成首聘目标任务的不能再用于本次考核,多余成果符合本次考核要求的可用于本次考核。

(三)考核依据

学校统一制定的各级各类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指导性标准(山东师大校字【2016226号文件中《山东师范大学岗位考核办法》的附件1-4)、各单位在不低于学校指导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的聘期目标任务合格标准及个人制定的个人中期目标任务。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二聘中期考核结果根据个人二聘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为完成、未完成两种类型。

2.二聘中期考核结果为“完成”的,可参与二聘中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未完成”人员不能参与二聘中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二、二聘中期专业技术岗位调整

(一)基本原则

一般只作各层级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调整。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竞聘相应层级最低等级岗位。

(二)岗位调整数额

1.教师岗位

根据学校二次聘用教师岗位设置情况,参照各教学科研单位现有教师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结合实际需要确定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岗位调整数额。

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师高级岗位调整数额分配情况附后,中初级岗位调整数额根据学校二聘有关文件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教师外岗位

教师外各系列根据现有数量和结构比例,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教师外系列职称实行评聘合一。2017年度评审通过的人员全部聘用到相应层级最低等级岗位。

有关系列高级岗位调整数额分配情况附后,中初级岗位调整数额根据学校二聘有关文件要求及相关系列实际情况确定。

(三)组织聘用方式

1.教师岗位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调整分配数额,分别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及竞聘方案,自行组织竞聘,聘用结果报学校备案。

2.教师外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的图书(含档案)和卫生系列分别由图书馆和校医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调整分配数额,制定本单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及竞聘方案,自行组织竞聘,聘用结果报学校备案。

二聘改革试点单位《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编辑部本次岗位调整程序及方式同上。

教师外其他系列(工程、实验、会计、出版、中小学教师)由学校按照岗位调整分配数额统一组织竞聘。

(四)岗位竞聘要求

1.学校在职在编的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且二聘中期考核结果为“完成”的人员均可竞聘。201712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竞聘。

2.首聘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含待完成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在二聘时低聘岗位层级的,本次岗位调整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

3.参加本次岗位竞聘人员使用的成果业绩须为20165月至201712月之间取得的成果业绩。

三、二聘中期考核及岗位调整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二聘中期考核及岗位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考核和岗位调整总体组织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及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二聘中期考核及岗位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处理等工作。

二级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二聘中期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考核工作,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处理教职工申诉事宜。其中,教学科研单位二聘中期考核工作组由单位负责人和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7人。

各教学科研单位同时成立二聘中期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组,按照学校要求,具体组织本单位的岗位调整及聘用工作。工作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由不少于7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图书馆、校医院及《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编辑部分别成立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系列)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工程、实验、会计、出版、中小学教师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系列的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

四、二聘中期考核及岗位调整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二聘中期考核及岗位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考核依据、考核程序、考核办法、拟调整岗位名称和数量、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竞聘条件、聘用办法以及时间安排等。

(二)公布工作方案。各单位公布本单位二聘中期考核及岗位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三)个人准备。个人总结考核期限内工作,填写相关表格,整理准备相关业绩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参聘人员向设岗单位提出竞岗申请。

(四)单位评价。二级单位组织专人审核所有人员考核材料以及参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成果业绩材料,通过审核的,由本单位二聘中期考核工作组对所有人员考核期限内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研究确定考核结果,由本单位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组对参聘人员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学校备案。各单位二聘中期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二聘中期考核和岗位调整工作办公室备案。

(六)签订合同。各相关单位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核准后,由各相关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五、时间及工作安排

411日至13日,各单位报送二聘中期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二聘中期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组成员名单、材料审核人员及单位联系人名单、实施方案、拟调整岗位竞聘条件以及聘期目标任务合格标准;传达学校通知和有关要求。

412日至22日,各单位组织完成二聘中期考核及岗位竞聘工作,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聘用人员考核结果、聘用结果进行公示。

423日至24日,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和聘用结果公示情况报告、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4)、拟聘用人员汇总表(附件56)报送学校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

(一)管理岗位按照党委任命文件做相应调整。工勤技能岗位二聘期间除自然减员外没有变化,岗位不动。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岗位聘用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16226号)的有关精神及要求执行。

(三)考核情况汇总表、拟聘用人员汇总表用A4纸单面打印。

(四)二聘中期考核及中期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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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聘中期考核和岗位调整工作办公室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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