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内部分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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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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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服务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信息技术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校内选聘工作人员。

一、选聘单位、人数及条件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电话(传真):0531-86180036
邮箱:rsc@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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