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岗位、团结奉献,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形成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十佳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以教学科研一线教师为主,其中40岁以下教师要占一定比例。
(二)十佳工作者:从事党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其他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适当向管理一线教职工倾斜。
(三)近3年内,曾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已获得过校级此类荣誉者,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全校共评选出“山东师范大学十佳教师”10人,“山东师范大学十佳工作者”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奋发进取、追求卓越,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等各个方面整体表现优异,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2.近3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1次以上。
(二)具体条件
1.十佳教师
(1)师德师风方面。严守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积极践行“四个统一”要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敬业爱生,严谨治学,品德高尚,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尊敬。
(2)教书育人方面。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学工作,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尊重学生发展,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学创新和课程改革,在人才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业绩突出。
(3)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方面。刻苦钻研,勇于探索,产出科学价值较高的创新创造性成果,或者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所在团队工作并作出突出成绩。
2.十佳工作者
(1)履行职责能力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扎实,团结同志,奋发进取,敢于担当,在解决工作难题、推进质量提升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2)创新能力强。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精神,认真钻研业务,开展工作研究,不断探索新时代教育管理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推进工作创新。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先进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在推进学校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4)群众满意度高。维护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个人工作经验、先进事迹等被国家、省有关部门宣传推广;
2.上年度取得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成果业绩单项首位一层次绩点≥600;
3.上年度取得人才类、党建思政类、师德师风荣誉类、国际化办学类成果业绩单项首位一层次绩点≥300。
(四)当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工作中存在与国家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行的;
2.存在学校规定的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被一票否决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
4.发生安全、教学事故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通报批评的;
5.在管理服务工作中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工作中确实存在问题的;
6.存在其他不适合参评的问题的。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附件1)和评选条件向学校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
(二)条件审核。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名单。审核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等要求。
(三)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征求意见和测评情况,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四)组织评选。学校评选委员会根据推荐、测评情况和候选人综合表现,进行评议评选,择优选出初步人选。
(五)研究确定。经学校研究,确定山东师范大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公认的优秀人选推选出来。
(二)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选树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勤奋耕耘、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积极向上、追求进步、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励全校师生员工勇于开拓、奋发有为、创先争优,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十佳教师要注重推选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一线中青年教师;十佳工作者注重推选管理服务一线的中青年教职工。学校领导、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请将《山东师范大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6月14日(星期二)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02室或千佛山校区文化楼21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田海花
联系电话:86182263
邮箱:thh@sdnu.edu.cn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师范大学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