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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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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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1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参加学校组织报名的2016年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完成网上学习任务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共3个,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附件2)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可以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起止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7年4月8日

10:00—11:30

综合

90分钟

2017年4月8日

14:00—15:00

高等教育学

60分钟

2017年4月8日

15:30—16: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60分钟

(四)补考安排。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仍有不合格科目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起止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7年5月13日

10:00—11:30

综合

90分钟

2017年5月13日

14:00—15:00

高等教育学

60分钟

2017年5月13日

15:30—16: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60分钟

三、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任务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5日至22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于2017年3月23日至30日通过“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4月6日至8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补考申请。4月份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2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于2017年5月2日至5日通过“系统”对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13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学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由学校统一与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解决。

四、考试收费

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即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每人每科次40元。科目三考试不收取费用。考试费交至本单位,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于3月23日上午十一点前交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306室)。

五、考试成绩及使用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原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须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并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考生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成绩无效,须重新参加培训,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茂泉;联系电话:86182258。

人事处

2017年3月14日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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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电话(传真):0531-861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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