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师资培养培训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新聘教师入职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培训范围
2016年度入职的新聘青年教师。
二、培训时间
学校集中培训时间:利用开学后三个周末共6天(2月25日、26日;3月4日、5日;3月11日、12日)。
参加培训的新聘教师于2017年2月25日上午8点到校本部教学三楼报告厅报到。
各教学科研单位自主培训时间:2017年3月—2017年7月。
三、培训内容
学校集中培训:校情校史教育、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师工作规范、教育教学方法、科研方法、职业生涯规划等。
各教学科研单位自主培训: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指导师制度和青年教师担任助教工作制度。指定本学科或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其指导教师,负责其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新聘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体系与框架,全面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出色地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将新聘教师纳入科研团队或学术梯队进行培养和使用。
四、培训考核及要求
学校培训阶段实行严格考勤。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或拒绝参加培训的教师,学校视情况给予处分,严重者予以解聘。培训期间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新聘教师参加培训等有关情况和成绩,结合岗位职责,将作为到校第一学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和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各单位应积极为新聘教师培训创造条件,深化“青年教师导师制”,为来校青年教师配备导师、进行为期1-2年的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技能、凝炼研究方向、融入科研团队、奠定发展基础,协助新聘教师完成学校和单位安排的培训任务。
五、有关说明
由于学校2016年二次招聘的教师还未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需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拟聘用教师培训申请表》(附件2);请各单位于2月20日(下周一)中午12: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学员通讯录(模板在组织干事讨论组,不要改变格式,只需修改即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82261@126.com;纸质版材料于2月20日(下周一)5:00前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306室)。
联系人:孙茂泉,联系电话:86182258。
人事处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