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已于2016年12月4日结束,现将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异议期15天(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12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职称办反映(不受理匿名反映材料)。
人事处
2016年12月5日
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