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公告(学校评审部分)

作者:
日期:2016-12-02
阅读量: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日结束,现将学校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异议期15天(自2016年12月2日起至12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职称办反映(不受理匿名反映材料)。

附:2016年度学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6年12月2日

附:2016年度学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电话(传真):0531-86180036
邮箱:rsc@sdnu.edu.cn
CopyRight © 2012 - 2020 版权所有: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