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作者:
日期:2020-01-18
阅读量: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等有关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六、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九、定期向档案局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电话(传真):0531-86180036
邮箱:rsc@sdnu.edu.cn
CopyRight © 2012 - 2020 版权所有: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