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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
工作程序
>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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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档案保管制度
档案保管制度一、按照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要求,档案保管要严密科学。二、保持库房整洁,铁橱、档案排列整齐划一。三、库房内“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设施齐全,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5%)。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杜绝隐患。四、离开库房时,做到人走灯灭,关好门窗。五、每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确保档案和材料的完整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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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保密制度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提供干部档案或变更档案内容。三、不准携带干部档案旅游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四、不准用电话、明码电报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五、不准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或查阅档案。六、节假日前,应把借出的档案全部收回保管。七、及时检查并堵塞保密工作中的漏洞,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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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一、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经常收集和补充干部档案材料。二、了解和掌握形成干部档案材料源的信息,及时全面收集干部档案材料。三、认真审核收集的材料,发现归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形成材料部门补报或补办手续。四、建立“收集干部档案材料登记簿”和“缺少干部档案材料登记簿”,并做好登记工作。五、审核后的档案材料,要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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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档案查阅制度
档案查阅制度一、阅档须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阅档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二、严格按批准的内容查询,不得翻阅全部档案。三、严禁在材料上勾划、涂改等,严禁在档案上放置墨水瓶、茶杯和其他可以污损档案的物品。四、阅档人员摘抄、复制档案内容要经批准,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一般不盖章;取证的材料由档案人员审核后盖章。五、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和拍照。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两周,逾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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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三、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四、登记干部职务等有关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六、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八、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九、定期向档案局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十、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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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整理制度一、整档人员必须熟悉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二、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三、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四、整理的干部档案要做到鉴别认真、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五、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整理中按规定剔除的档案材料,必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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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干部档案转递制度
干部档案转递制度一、干部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或改变主管单位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二、转递干部档案,应详细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密封后以机密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公开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三、转出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并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干部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五、对转出的干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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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
共8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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